視頻加載中... □?吳中美 近年來,食品安全一直是媒體報道的熱點領域,“媒體曝光—公眾關注—政府查處—解決問題”也越來越多地成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一條路徑。近年來那些影響較大的食品安全問題,如“三鹿三聚氰胺奶”“雙匯瘦肉精火腿腸”等,是媒體率先報道引起輿論關注后,才有職能部門跟進查處。 在媒體頻頻提示食品安全風險的情境下,不但顯得政府部門監管工作的不到位,也讓媒體背負了自身無法承載之重。 不缺位不越位,溝通各方風險信息 中國食品安全狀況的確存在不少問題,新聞媒體的“風險瞭望者”功能得到了充分發揮,從《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新聞資料庫》的相關數據來看,和很多領域相比,食品安全領域應該說已是媒體新聞監督開展相對充分的一個領域。 在對食品安全狀況普遍焦慮的心態下,公眾更愿意相信媒體的報道,對媒體也寄予了更多的期待。在這種情況下,媒體更應努力為公眾構建一個盡量接近真實環境的“媒介環境”。 食品安全管理離不開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充分交流,這需要政府、專家、媒體、公眾的充分合作,有關各方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信息交流才能達成完滿的結果。 新《食品安全法》規定,“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為媒體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角色作出了明確的法律定位。媒體要以真實、準確、全面、客觀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務于社會,而不能片面追求“眼球效應”,更不能有失實報道。毋庸諱言,中國食品安全的“媒介環境”存在一定程度失真是客觀存在的。 在單篇報道的層面上,最常見的是信息不準確、不科學問題。導致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并非媒體有意歪曲造假,而是媒體從業人員相關專業知識的欠缺。如經常見諸媒體的“致癌食品”,實際上絕大多數是“被致癌物污染的食品”,兩者之間并不是一回事。“被致癌物污染的食品”在日常食物中很常見,像油炸、腌制、熏制、燒烤食品中均常有致癌物。吃這些東西是否會致癌,要看攝入劑量的多少和攝入時間的長短。 現在很多媒體在證明某某食品是“有毒食品”的時候常說“長期大劑量使用會致癌”,但這個“長期大劑量”是什么概念呢?很少有媒體作進一步的解釋。如果沒有對相關知識的了解和量效關系的概念,簡單地貼上“有毒”“致癌”的標簽只會造成公眾無謂的恐慌和相關行業的“池魚之殃”。從頭至尾完全虛假的新聞在食品安全報道中雖然尚不多見,但也不乏個案。近年來,從“紙餡包子”“甲醛啤酒”到“致癌香蕉”“注水西瓜”,一些記者為博取眼球而炮制“偽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訓并不罕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