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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綜合項目 1.新聞攝影:報紙、通訊社和新聞網站首發的新聞攝影作品。單幅作品只能申報1名作者,組照作者超過2人按“集體”申報,并另報1名責任編輯。 2.新聞漫畫:報紙、通訊社和新聞網站首發的新聞漫畫作品。作者、編輯申報要求同上。 3.理論宣傳作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闡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運用科學理論釋疑解惑、分析和解決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理論宣傳類文章。字數限制在6000字以內。刊播時作者署名超過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體”申報,并另申報1名責任編輯。 4.新聞名專欄: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和新聞網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類主題、同類題材、同類體裁)的新聞報道的版塊(單元),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已連續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內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聞性專欄。該項目作者指策劃、采寫和編輯等主創人員,超過6人的按“集體”申報,不另報責任編輯。 5.新聞論文:以新聞實踐和新聞理論為研究主體的學術文章。字數限制在6000字以內。刊播時作者署名超過3人的,按“集體”申報,并另申報1名責任編輯(必須與發表時的責編署名一致,不明確的可以不填,或與刊載單位核實)。 6.國際傳播獎項:面向國際社會傳播中國資訊的新聞作品,包括有效影響了國際輿論的對內報道,以及以國際傳播為研究對象的新聞論文,參評作品題材不超出上述項目的規定范圍。作者、編輯申報要求參照各項目。 (六)國際新聞獎 面向中國和世界報道重大國際事件的新聞作品(具體要求另見《國際新聞獎評選辦法》)。 參評作品作者、編輯的署名,均以刊播時的署名、排序為準,推薦和報送時不得變更,否則將對相關單位、人員按虛假、篡改論處。 獲獎證書以參評作品報送時的署名和排序為準,不再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