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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律與道德體系 伴隨著網絡的普及與應用,網絡社會逐漸與現實社會一樣,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網絡群體是網絡社會的基礎性單元,也會漸漸成為整個社會的重要基礎單元,并且是將個人與社會相連接的橋梁與中間紐帶。網絡群體的出現,在諸多方面影響著網絡社會的穩定性,也對網絡意見的形成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網絡傳播的基本形態來看,群體傳播相對于人際傳播、組織傳播和大眾傳播來說,具有更多的不穩定性、復雜性和難以預知的影響力。在網絡中,有時可以更多地看到偏激言行、語言暴力和集體暴民等現象,這些現象往往與網絡群體傳播的特殊性密切相關。法國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在他的《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中指出:“群體是沖動、易變和急躁的;群體易受暗示、輕信;群體情緒夸張、單純;群體偏執、專橫、保守;群體既可能有極低的道德水平,也可以表現出個體根本達不到的崇高。”[2]最近出現的一些網絡事件尤其是網絡群體事件,都是網絡群體傳播特殊機理的現實再現。 網絡海量的內容一方面極大地滿足了受眾的信息需求,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另一方面,混雜其中的個別虛假謠言信息誤導了網民,使網絡公信力降低,網絡環境被污染,有的甚至已經影響到國家形象,給網民、互聯網企業和社會造成較大的傷害。如某某大學3名女生被奸污、失足女接客日記、某飯店用火葬場尸油煮粉、浙江海寧的癌癥村等,這些子虛烏有的事卻被一些居心不良者編造得天花亂墜,造成不明就里的網民在網上圍觀、傳播。 互聯網本是創造和分享健康文化的平臺,讓公眾獲取便捷信息和享受生活的美好,現在卻被謠言、謊言等各種不良信息污染。針對互聯網存在的這些問題,要加強網絡管理,通過法律法規建立網上秩序,進行適當的輿論引導,而且引導要符合基本的道德。 要發動廣大網民抵制網絡謠言,倡導網絡文明。作為網民,要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做到文明上網、有理性地上網,抵制并及時舉報網絡謠言,努力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各類網絡媒體還要進一步完善內部工作機制,加強并完善網站自律體系建設,力求做到迅速發現謠言,及時切斷謠言,不給謠言提供一切傳播渠道,竭力營造健康和諧的網絡環境,使互聯網行業能夠規范、有序地發展。 總之,網絡群體傳播實際上已處于整個網絡傳播的中堅地位,它的易變性、強輻射力與影響力使我們必須對它的輿情、輿論密切關注和積極引導,因此,對一些網絡群體事件力爭做到心中有數,積極介入應對,主動設置議題,充分展開對話交流,把握引導的時機、節奏和力度。同時,還應經常就網民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正面解讀,反饋處理意見,形成網上正面輿論強勢,從而促進對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把握與處理。 (本文為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10FXW006) 參考文獻: [1]張邁曾.傳播學引論[M].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2:47. [2]古斯塔夫·勒龐.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M].戴光年,譯.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 (作者單位:洛陽師范學院文學與傳媒學院) 來源: 《新聞愛好者》雜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