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摘 要]網民在Web2.0時代以公民記者的身份迅速完成傳受一體化的角色轉變,并日漸成為網絡輿論的生力軍,他們大規模介入突發公共事件,既拓展了公眾知情權,又全面監督社會,并彰顯其社會教化功能。網民作為一支日漸獨立的媒體力量能夠影響和左右網絡輿論的發展方向,進而影響現實社會的政治民主化建設。
[關鍵詞]突發公共事件;網民;網絡輿論
近年來,非典、地震、冰雪災害、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頻發,“黑磚窯事件”、“躲貓貓事件”、“寶馬撞人事件”等社會性事件也頻頻進入公眾視野。這些突發公共事件處理不當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問題,而其妥善解決有賴于政府、媒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各方的共同努力。網民作為一支新興的、日漸獨立的媒體力量,能迅速匯聚各方信息和意見并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網民正在成為一支日漸獨立的媒體力量
通常,“網民”泛指所有通過計算機和互聯網進行網絡活動的人。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對“網民”的定義是:網民即互聯網網民,指平均每周使用互聯網至少1小時的中國公民。在業界學術研究領域,不同學者根據其研究內容和研究對象對“網民”的界定也有所不同。例如米歇爾·霍本嚴格區分了“網絡使用者”(netuser)、“網絡受眾”(netaudience)、“網民”(Netizens)這三個概念,他認為只有那些網絡活動具備一定的特征與特質的網絡使用者才可以被稱為網民?!毒W絡受眾心理行為研究》一書用“網絡信息查詢”這一特定網絡活動的網絡使用者來界定網民,《網絡互動中的網民自我意識研究》則認為應該從網絡使用者的行為效果出發來闡釋網民概念。由此可見,學界研究普遍認為并非所有利用互聯網的人都可以被稱為網民。本文旨在研究那些通過網絡行為參與社會事務的普通網絡使用者,探討他們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的角色定位和職能表現,因此,本文所指的“網民”即經常性通過互聯網進行社會信息查詢、傳播和交流活動的普通民眾,由他們主導的網絡輿論與傳統的媒體輿論有著本質的區別。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11年7月19日發布的《第2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4.85億,較2010年底增加2770萬人,增幅6.1%。[1]數量如此龐大的網民分布于各個網絡社區、網絡論壇、各種即時通信工具如QQ、MSN中,活躍于博客、微博等新型媒介中,也現身于各大主流媒體網站、門戶網站及其所轄論壇之中,他們通過瀏覽、跟帖、發帖、回帖、轉帖等形式參與各種話題討論,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更是活躍異常,他們往往能迅速匯聚各方信息和意見,快速形成龐大的人際傳播和群體傳播網絡,并最終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和解決產生各種影響。
網民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的角色定位
傳受角色的一體化。在傳統的大眾傳播格局中,傳播者和受眾有明顯的角色分界,傳播者通常是專業的媒介機構及其新聞工作者,他們負責新聞信息的采集、選擇、加工和發布,居于傳播的絕對主體地位。受眾雖然可以通過讀者回信、回電等形式進行信息反饋,但因為這種反饋的局限性,他們無力從根本上改變傳者主導的格局。在單向性強的傳播格局中,媒體輿論事實上和公共輿論、民間輿論有很大的距離,也并不能很好地代表民眾的聲音。網絡環境在某種程度上顛覆了這種傳統。無論是主流網絡媒體中的新聞跟帖、回帖還是社區論壇、博客、微博中的發帖、轉帖、回帖,網民都具有相當的自主性,傳受身份的轉換往往也可以瞬間完成。
以2007年5月發生的“海藝事件”為例。從2007年5月25日事件發生當日至7月1日這一個多月中,用google、baidu搜索“海藝”分別出現了91300項和448000項相關內容,而單在天涯論壇雜談版上,與海藝相關的話題有229個,回帖達1萬多個。[2]這229個話題無疑是網民接收到“海藝事件”信息后迅速轉變為傳播者身份的直接體現,1萬多的回帖也擴充、延展或改變原帖的主體內容而成為原帖的一部分,在某種意義上,回帖者也成了發帖者即傳播者。因此,網民通過傳受身份的轉化能快速介入突發公共事件,他們或增加突發事件的報道數量,或延伸、改變報道內容而參與其中,通過呼吁、譴責等一系列行為發出自己的聲音并形成真正有別于傳統媒體輿論的網絡輿論。
公民記者的自覺性。網民大規模介入突發公共事件時,在某種程度上,數以億計的網民構成了中國龐大的草根記者群,他們以主人翁的姿態關注、參與各種社會事務,借助網絡平臺主動把握自己的話語權,推動了一波又一波網絡輿論的發展,無形中也推動了中國的政治民主化建設進程。
具體來說,首先是網民公民意識的自覺性。美國學者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一書中曾提出,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讓受眾沉溺于感官享受而逐漸失去對現實社會進行思考和理性批判的能力,對大眾傳播制導下的社會發展也表示擔憂。然而我們欣喜地看到,在Web2.0時代,當受眾轉化為網民之后,其思考、批判能力卻重新顯現出來,網民對社會事務的參與意識、監督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在網絡空間得到了體現、延伸和張揚。在“張在元”事件中,網民涉及的話題既包括當下的二元用工制度、社會保障體系、醫療制度,也包括大學精神等等,這些無不是公民意識的體現。其次是網民環境認知需求的自覺性。環境認知是新聞媒介的三大基本功能之一,在傳統的大眾傳播時代,公眾對周圍環境的認知往往借助于大眾傳媒及其營造的“擬態環境”來實現,而且受眾往往被動接受而不自知。網民接收信息的途徑相對多元,經過十多年的摸索、抗爭,這一群體敏銳地察覺到大眾傳媒提供給我們的世界并非現實環境鏡子式的再現,而是一種經過選擇加工的“象征性現實”。網民不滿足于被動接收,他們渴望通過自己的眼睛認識現實世界,渴望發出自己的聲音來參與真實世界的改造,伴隨Web2.0時代的到來,網民終于以公民記者的身份成為網絡輿論的生力軍。傳統的由媒介承擔的社會功能部分轉移到網民身上,網民因而也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草根記者或公民記者。
網民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的職能表現
2006年底,網民因“控制了信息時代”而被美國《時代》周刊評選為年度封面人物“YOU”(即每一個網民),稍后《南都周刊》亦以“創造輿論一邊倒的壯觀情景”為名而將“網友”提名“中國強勢群體”排行榜,網民力量可見一斑。網民大規模介入突發公共事件,其職能表現究竟如何呢?
迅速傳播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現代社會,信息已成為和物質、能源同等重要的資源。公眾要獲得信息,首先要擁有信息的知曉權,即知情權。不少國家對知情權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確認和保護,我國知情權的確立較晚。2007年4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在中共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知情權則和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一起被寫入了大會的政治報告。[3]“信息公開原則”和知情權在法律上的確立為網民打開了一扇自由傳播之門。
在突發公共事件中,公眾對信息的需求較之平時更為迫切和強烈,網民迅速傳播、匯聚各種信息,可以彌補主流媒體和傳統大眾傳播媒介遺漏或疏忽的信息盲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的知情權。網民通過超文本寫作方式將某一事件的相關信息全部整合到一個界面甚至是一條新聞之中有助于公眾全面把握社會現實,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一種延伸。無論是“華南虎照事件”中發掘曝光的年畫圖片,還是校園酒駕撞人事件后迅速發起的“‘我爸是李剛’造句大賽”活動,網民通過各種形式和方式將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在短時間內快速迅捷地推到了公眾面前,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擴大了公眾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關注度,也為網絡輿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全面監督社會,促進政治民主化建設。輿論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揮監督作用,網絡輿論也不例外。有學者認為,網民力量的構成遵循著名的“二八法則”,即百分之八十的網絡內容由百分之二十的活躍網民創造。這些少數活躍的網民事實上是網絡世界的“意見領袖”,憑借過硬的專業知識或豐富的社會閱歷,他們能洞察政府政策、行為的偏頗,能解構社會組織、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并引領網絡輿論的動向,最終顛覆傳統權威,實現網絡輿論的監督功能。
2009年6月9日,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計算機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件的通知》,經《華爾街日報》報道引爆“綠壩”風波。新浪、搜狐、網易、騰訊四大門戶網站調查顯示,超過八成的網友拒絕“綠壩”[4]。隨后有網民指出“綠壩”軟件的缺陷和荒謬,惡搞綠壩的圖片、視頻、歌曲迅速在網絡走紅,更有網民架設了反綠壩官網。8月13日工信部收回成命。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在接受《財經》記者專訪談到中國政府改變“綠壩”預裝決定時曾說,“來自互聯網上網民們生動、開放的討論,才可能是真正的推動力”[5]??梢哉f,“綠壩”事件的解決是網民監督政府取得的一個標志性勝利。
彰顯價值導向,實施社會教化功能。網民大規模介入突發公共事件,在網絡輿論生成、演化的過程中通常伴隨著優劣的價值判斷。符合網民價值標準的人和事在網絡環境中得到贊揚和肯定,反之則遭到孤立、抨擊、謾罵甚至是人肉搜索。隨著網絡輿論的進一步壯大,這種基于價值判斷的強大力量還會走向道德審判的頂點。從道德層面上對法律暫時缺位的人和事進行直接審判,網民最大限度地實施了輿論的社會教化功能,也延伸了法律的力量,在某種程度上,這可看做以德治國的新體現,對公共管理也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我們應該看到,這種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感情而非理性的價值判斷很可能會帶來破壞性的后果。以“艾滋女事件”為例,2009年12月一名自稱“閆德利”的寫手在博客上發文曝光數百性接觸者的消息在網絡掀起了軒然大波。事件伊始,網民對閆德利展開了幾乎一面倒的激烈批評,道德淪喪、墮落、下賤等各種標簽全部貼到了當事人身上。后來事實證明該博客為閆德利前男友蓄意誹謗之作。網民高舉道德大旗抨擊的對象事實上是事件的受害者,網民自身成了不道德的典范。類似的情形在網絡上一次又一次重演,因匿名性、從眾心理、把關缺失等各種因素造成的網民的不理性在遭遇道德事件時往往形成爆發式的片面輿論。
結 語
近年頻發的突發公共事件一方面反映了當下中國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境,另一方面也彰顯了網民在Web2.0時代以公民記者的身份參與社會事務、以網絡輿論影響社會的力量。2011年9月人民論壇在人民網、搜狐新聞、人民論壇網、人民論壇新浪官方微博推出“中國網民心態成熟度調查”,在回答“您認為當前網民心態成熟度”這一問題時,近七成網友自認心態“不太成熟”。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網民作為一支日漸獨立的媒體力量要想健全、持續地發展,就必須最大限度地消除其不理性因素。隨著網絡技術的進步、教育水平的普及和公眾公民意識的增強,中國網民在數量逐年遞增的同時其群體發展也必將進入一個更為理性的新時期,同時也必將在社會事務處理的舞臺上發揮更大的作用。(作者單位:湘南學院中文系 本文為2010年湖南省教育廳資助科研項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網絡輿論研究》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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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107/t20110719_22132.html.
[2]李巖,張川霞.論網絡作為公共輿論集散地的利弊[J].現代視聽,2007(10).
[3]趙正群,朱冬玲.政府信息公開報告制度在中國的生成與發展[J].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2).
[4]胡泳.困境與共謀:中國網民權利分析[J].新聞記者,2009(11).
[5]財經網.http://www.caijing.com.cn/2009-07-02/110192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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