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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理距離 柏克(E.Berk)在《關于崇高與美的觀念的根源的哲學探討》一文中指出,如果一種危險離我們太近,那么它就只可能引起我們的恐懼而產生不了崇高感,因此我們必須和實際的崇高對象相隔一定的“距離”,必須在心理狀態上能有一種將具有威脅的東西拋開的能力。[18]布洛的“心理距離說”認為,距離是“介于審美主體與審美對象之間的一種心理狀態”,主體只有拋開實用目的,割斷利害關系,在他和他喜愛的對象之間“插入”一種心理距離,才能夠在審美過程中產生出相應的審美體驗。布洛同時又認為,這種心理狀態的“插入”具有自我矛盾性,主體與對象之間離得太遠或者太近,都會引起“距離感”的消失。[19] 作為一種介于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之間的心理上的距離,心理距離是通過把客體及其吸引力與人自身分離開來而取得的,或是通過主體拋開時間需要和目的而取得的。[20]在大眾傳播理論中,作為媒介距離的一個組成部分,心理距離是指介于傳播者、受眾及傳播內容之間的心理上的差異,它包括認知距離、情感距離和意向距離。 認知距離是指傳播者和受眾對傳播內容在理解與看法上的差異程度。認知活動是對客觀事物本身存在的反映,不同的受眾對相同的媒介內容會有不同的認知。除了受教育程度、文化背景、個性差異等因素外,大眾傳播認知距離的產生,從本質上看,是大眾傳播者的組織化、規模化與受眾接受的個性化和自主化之間的矛盾造成的,[21]55是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形成認知距離的客觀因素是事實本身。面對新聞事實,傳播者和受眾往往有著不同的見解。傳播者按照新聞價值選擇信息,制作媒介產品;而受眾則根據自己的需要對信息進行選擇、閱聽和理解。這樣,同一個新聞事實對不同的受眾來說意義和價值就不同了。 形成認知距離的主觀因素是指傳播者和受眾由于自身的經驗、生活方式、文化背景、個人需求、性格和心理結構的不同,對同一事實會產生不同的認知結果或認知距離。各種各樣主客觀因素的綜合作用會造成不同的認知距離:現實世界豐富性與傳播符號有限性的矛盾,新聞事實復雜性與新聞報道簡約性的矛盾,媒體信息的巨量與受眾接收的微量的矛盾,媒體多通道與受眾單通道的矛盾,傳者觀念與受眾觀念的矛盾,等等。 情感距離是指傳播者和受眾對傳播內容在情緒和情感上的差異程度。情緒和情感不同于認知,認知是反映事物的客觀屬性及其聯系的,而情緒與情感反映的則是個體主觀意識與客觀事物之間的某種關系,即使同樣的客觀事物在不同的人身上也會表現出不同的情緒和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