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摘要】性暴力是創傷性最大的人類經歷之一,同時也因其具備的新聞價值而受到媒體的強烈關注,而如何正確報道性暴力事件在各國新聞界都是常說常新的話題。本文以若干中美性暴力事件報道為例進行探討,并提出四個倫理原則:1.無知之幕的先行檢驗;2.“這不應當發生”的報道基調;3.滿足知情權而非窺陰癖的細節考量;4.提供后續報道——個人和社群的痊愈過程。 【關鍵詞】性暴力;新聞報道;倫理原則 2011年11月8日,《南國都市報》報道了深圳聯防隊員入室強奸女店主王娟,其夫楊武卻躲入隔間避難的事件。此事見報后,大批記者前往楊武的小店搶新聞。他們沒有先詢問楊武及王娟是否同意接受采訪,直接將錄音筆、話筒、鏡頭對準了躺在床上、精神瀕臨崩潰的王娟,要求她“說說當時的感受”,甚至當楊武跪下苦苦懇求他們出去時仍不放棄逼問。此后的媒體報道聚焦在楊武“最窩囊”、“最懦弱”上,使這個已經備受折磨的家庭雪上加霜,搖搖欲墜。所幸媒體在楊武事件中的表現很快遭到公眾的口誅筆伐,媒體自身也進行了認真的自我反省。 無獨有偶,同年2月11日,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外派記者拉臘·洛根在開羅的解放廣場執行報道任務時遭到200名暴民的毆打、強奸,半小時后被解救。洛根的老板CBS對她的遭遇只發表了一個簡短聲明,并引述她家人的要求,不要侵犯她的隱私。然而其他新聞機構可就沒有這么謹慎了。“周二下午這則攻擊新聞被報出后,有人決定將報道建立在這位金發碧眼的記者的美貌上”,一篇反思報道中寫道。LAWEEKLY的一篇博客令人震驚地將洛根的“火辣”和個人性生活與此次襲擊聯系在一起。和中國的楊武事件一樣,美國媒體的表現亦引起關于性暴力事件報道的多重思考。 此外,強奸還經常被作為戰爭中的武器大規模實施。就在剛剛過去的幾年中,剛果民主共和國有約5萬名女性和兒童由于戰爭遭到強奸。 性暴力事件因具有顯而易見的新聞價值而受到媒體關注,然而,性暴力事件又是創傷性最大的事件之一。“只要人們還認為性行為和人類的身體是隱私,那么強奸就是一種恥辱——受害人不應當為這種恥辱受到責備,但是它卻會將她的名字永遠地和一種難以言語的羞辱聯系在一起。”[1]因此,記者在報道性暴力事件時必須具有高度的倫理敏感和職業自律,一方面避免給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二次傷害,另一方面警惕自己的報道淪為黃色新聞。 報,還是不報——“無知之幕”的檢驗 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提出的“無知之幕”實驗可用以檢驗媒體報道涉及高度個人隱私事件的正當與否。在“無知之幕”實驗中,社群中的任何成員在作出能夠影響他人的決定之前,都必須站在“無知之幕”后面的“原初位置”上。在這個“幕”后,每個人都平等地從原初位置開始,他們不知道自己從幕后出來,進入社群時是強權還是弱勢。羅爾斯指出,當以性別或社會經濟身份為基礎的個人差異被廢除時,理性的人都會自愿作出并遵循那些決定。當人們在這樣一個幕后開始深思熟慮時,就會出現兩種價值觀:第一,所有人的自由都受到同樣的重視。新聞自由和未經許可不得侵犯私生活的自由是平等的。由于每個參與者都處于原初位置,對個人位置或身份一無所知,所以那些觀點不帶身份偏見。第二,弱勢群體要受到保護。由于每個人從幕后出來時都可能是弱勢群體,所以沒有哪個參與者會做出不考慮弱勢群體利益的倫理決定,除非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那樣做會有益于全體中的多數。 顯然,上述兩種自由和兩種價值觀之間存在沖突,如何在其間保持平衡?通過隱入幕后促成的倫理討論發現,有些不平等是受到許可的。但是,這些不平等必須對社會環境中大部分人的福祉作出巨大貢獻。具體到報道創傷事件的新聞選擇,就是如果發表一個創傷性事件幸存者的照片、詳細敘述一個創傷性事件的始末及幸存者的反應能夠阻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那么,幕后群體就能夠達成共識,即個人可以讓渡部分自由以換來對群體的貢獻。[2] 那么,對強奸案件的報道能夠對社會作出貢獻嗎?答案是肯定的。任何偶發事件背后都有其必然性,有其長期積累的社會、經濟、文化以及個體的特殊性等原因。媒體的報道如果得當,就能夠引起社會的關注,促進有關部門的改進,并對公眾產生警示或示范作用,從而減少和避免此類悲劇。因此,從報與不報的新聞選擇上,上述案例能夠通過“無知之幕”的檢驗,下一步就需考量如何報道才算“得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