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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認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各種意見,將符合評選辦法規定的作品提交評委會,經充分討論、評議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推薦參評作品; 5.推薦單位主持工作的領導在福建新聞獎參評作品推薦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蓋單位部門章無效)。 (三)報送程序 中央駐閩、省直新聞單位、省人大等部門直接向省記協報送參評作品和相關申報材料。各設區市、縣區新聞單位的參評作品和相關申報材料經市記協審核后報送。 各設區市的新聞專欄名額分配及推薦報送由各設區市記協統籌安排。 新聞攝影、新聞漫畫、副刊作品分別報送到省新聞攝影學會、省記協漫畫工委、省記協副刊工委,在年賽初評的基礎上按規定數額評選出參評福建新聞獎作品,統一報福建新聞獎評委會。 新聞攝影作品由省記協與省新聞攝影學會聯合組織福建新聞攝影年賽。年賽評選后,評選出27件候選作品報送到福建新聞獎評委會,定評出16件獲獎作品。 省記協漫畫工委由省記協授權組織福建新聞漫畫年賽。年賽評選后,評選出15件候選作品報送到福建新聞獎評委會,定評出9件獲獎作品。 省記協副刊工委由省記協授權組織福建副刊作品年賽。年賽評選后,評選出15件候選作品報送到福建新聞獎評委會,定評出9件獲獎作品。 七、評選委員會 1.評選委員會負責福建新聞獎的評選,每屆不超過60人。 2.評委會采用輪換制和回避制。有作品參評的人員不得擔任當屆評委。 3.評委組成: 省直有關部門領導及處室負責人、特邀評委(15人) 新聞單位副高級職稱以上記者、編輯代表和高校新聞院系專家、學者(45人),從福建新聞獎評選委員庫信息系統中按比例隨機抽取。 八、評選程序 1.審核評選材料。評選辦對參評作品及相關申報材料,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審核。如發現不符合《評選辦法》規定的“評選標準”或未履行“推薦程序”的,一律退回補充或撤銷,逾期者不予受理。 2.實到評委超過全體評委人數4/5,方可召開評選會。 3.評委分若干小組全面審看(聽)參評材料,分組階段的評審采用評委各自評分和小組集中評議相結合形式。工作人員統計作品的得分高低,按規定獲獎數額列出入圍作品。小組評委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定評三等獎獲獎作品,并按規定數額推薦出一等獎和二等獎候選作品(不排序)。一、二等獎候選作品須達到小組實到評委2/3的票數。三等獎獲獎作品須達到小組實到評委1/2的票數。 4.小組推薦的一、二等獎候選作品在本大組交叉聽看后,由所在大組的全體評委評審。先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票決出一等獎候選作品,再票決出二等獎獲獎作品。一等獎候選作品和二等獎獲獎作品均須達到大組實到評委2/3的票數。 5.一等獎候選作品提交評委會全體會議終審定評,須達到實到全體評委3/4的票數。 6.落選的一、二等獎候選作品可直接定評為下一等級獎項。 7.評選細則由評選辦公室根據本屆參評作品等實際情況擬定,提交本屆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