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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傳媒體制改革與行政監管 9月,國務院公布了《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其中傳媒領域被取消的項目有: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境內上市前置審查,出版行政部門期刊出版增刊審批,被查繳非法光盤生產線處理審批,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電子出版物審批,設立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的企業審批,廣播電視新聞采編人員資格認定。有評論認為,這一決定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發揮傳媒產業的主導性。 (一)新聞出版 1.深化傳媒產業改革 1月,新聞出版總署啟動第二批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和報刊編輯部體制改革工作部署。截至10月底,3388種應轉企改制的非時政類報刊,已有3271種完成改革,占總數的96.5%,確立了出版單位的市場主體地位。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全面深化第二步改革,以“三改一加強”(進一步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企業進行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為重點,繼續深化生產經營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在全國范圍內打造和培育一批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型出版傳媒集團。 8月,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于報刊編輯部體制改革的實施辦法》規定,所有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從事報刊出版活動、獲得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報刊編輯部,原則上不再保留報刊編輯部體制,應轉企改制的報刊出版單位所屬的報刊編輯部,一律隨隸屬單位進行轉企改制;黨政部門、民主黨派、人民團體、行業協會、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主管主辦的報刊編輯部,視情況并入本部門本單位新聞出版傳媒企業,或合并建立1家報刊出版企業,或并入其他新聞出版傳媒企業。 為加快新聞出版產業發展,增強出版企業的競爭力,2月,新聞出版總署出臺《關于加快出版傳媒集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傳媒集團進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實現出版傳媒集團的轉型升級;加強管理,激發出版傳媒集團的發展活力;推動聯合重組,破除地區封鎖和行業壁壘,實現出版傳媒集團跨媒體、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國界發展;推動出版傳媒集團走出去,該意見首次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轉企改制到位的新聞出版單位自愿加入各類出版傳媒集團。” 6月,為調動民間資本參加文化建設,總署又發布《關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的實施細則》,支持民間資本投資設立復印印刷企業、從事出版產品發行、數字出版、專業圖書出版等經營活動,通過國有出版傳媒上市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參與出版經營活動,在黨報黨刊出版單位實行采編與經營“兩分開”后,在報刊出版單位國有資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投資參股報刊出版單位的發行、廣告等業務;參與“走出去”出版經營、成立版權代理等中介機構等。 政策的支持帶來傳媒實踐領域的新突破。4月,“中國官網第一股”人民網上市,成為第一家在國內A股上市的新聞網站,也是第一家采編與經營“整體上市”的新聞媒體,打開了國有媒體進入資本市場的通道,也為如何平衡輿論喉舌與市場化運作之間的關系開辟了新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