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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夢主題征文文章。圍繞“我為實現中國夢傳遞正能量——記者社會責任”這一主題,參評者要結合自身新聞工作經歷,以“我這樣推動社會發展進步”為題撰寫一篇體會文章,深入探討新聞工作者“以強烈社會責任感為實現中國夢傳遞正能量”的可行之道。字數不少于1500字,文章納入主題征文活動(征文活動具體要求詳見福建記協網相關專題)。 每位參評者的所有參評材料須制作成一張光盤(內含上述表格及文字稿、主題征文文章電子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廣電系統參評者的音像作品;新聞網站參評者的網頁作品),與文字材料(一式18份)一起報送。光盤外包裝盒上務必寫上參評者單位、姓名。存入光盤的格式如下: ①照片:JPEG格式; ②文字:WORD格式; ③廣播(音頻):WMA格式; ④電視(視頻):WMV格式。 省委宣傳部、省記協享有無償使用獲獎者所有參評材料的權利(含獲獎者照片和音像作品)。 七、評選機構 省委宣傳部、省記協將聘請評委組成評選委員會,負責本次評選活動的評審工作。評委會辦公室設在省委宣傳部記者工作處(省記協秘書處)。 評選辦法解釋權歸省委宣傳部、省記協。 八、評選程序 1.實到評委須超過全體評委3/4,方能召開評選會。 2.全體評委在認真審閱參評材料的基礎上充分評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出本屆福建省十佳新聞工作者。獲獎者須達到實到評委2/3的票數。 3.福建省十佳新聞工作者獲獎者中處級職務的新聞工作者不超過30%。 4.獲獎者名單及其參評材料將分別在《福建日報》和福建記協網進行公示。 九、獎懲辦法 1.召開頒獎大會,對獲獎者進行表彰。 2.對獲獎者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3.處罰辦法:如發現參評者事跡有造假、虛夸,代表作品內容有虛假、失實、篡改、偽造等情況,一經查實,則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單位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或禁止推薦單位在下一年度參評;撤銷造假參評者的參評資格或獲獎資格,今后不準其再參加省記協主辦的各項評選活動。對不實舉報要給予澄清,對誣告一經查實則責成有關單位按有關法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