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寄送要求
請各設區市、各單位按照評選辦法和分配名額,認真醞釀推薦。參評材料,請于7月10日前寄送至評委會辦公室。
寄送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十層省委宣傳部記者工作處(省記協秘書處)。
郵 編:350003
相關通知及表格可在福建記協網(www.www.www98szy.com)下載。
附件:
1.第十三屆福建省十佳新聞工作者參評者審批表
2.第十三屆福建省十佳新聞工作者參評者獲獎作品登記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