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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版面大量留白“開天窗”,讓二維碼成為主角,操作簡單且效果不錯,引發效仿追隨者絡繹不絕。如果說,之前的二維碼廣告是為了設置懸念,那么有的廣告則不合時宜地造成了某種社會恐慌。 “請全南京人注意11月14日南京湯山有大事發生。”2015年11月10日,年過半百的南京市民周先生像往常一樣翻開當地一家都市報,封三上觸目驚心的三個紅色大字——“出大事”,讓他心里“猛地緊了一下”,腦子里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發生在2002年的湯山投毒案。 “不會湯山又發生什么大事吧?”周先生仔細看了一下,才發覺在“出大事”等文字下面,還有一個二維碼,最下方則是幾家公司的Logo,原來這是一個地產廣告。 2015年9月開始實施的新《廣告法》中明令禁止了10種情形,其中就包括“廣告用語,不能擾亂社會安寧,破壞社會秩序,造成恐慌。”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告訴記者,如果認定廣告違法,廣告的發布方、廣告公司和做廣告的商家都將會受到處罰。 含沙射影,針鋒相對 報紙成企業“對罵”戰場 如果說二維碼廣告只是呈現形式上的創新,那么近來報紙更是升級成為商家對手們叫囂對喊的戰場。5月30日,阿里旗下移動辦公軟件釘釘在《深圳晚報》、《南方都市報》和《晶報》三家深圳報紙的頭版刊登如下內容:“李女士:驚悉您在某群被騙85萬公款。我們想說,在我們這里,無論‘蔣總’、董事長、還是同事們,都是真的,您不會再上當受騙。” 此前,某公司財務李女士因為被騙子團伙拉進了一個冒充單位領導的工作微信群,而最終導致被騙85萬元公款。釘釘用該事情做噱頭,同時,廣告用代表微信的綠色以及代表釘釘的藍色拼接而成,綠色的內容直指的是微信不安全,藍色的內容則是釘釘能保證讓你不再上當受騙。 對此,趙占領告訴記者,“這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廣告中還包含貶損對方的內容,這顯然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出現這種情況,刊發的報紙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這種宣傳手段是否得當暫時不予置評,但在某種程度上讓人記住了釘釘。目前,微信方面尚無動作,選擇沉默以對。5月30日晚,釘釘的微信公號發布了一封馬云的致歉聲明,向馬化騰和騰訊道歉。但這封致歉聲明還不忘踩老對手京東一腳:“廣告太low(低級),像JD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