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是新形勢下做好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必然要求。能否實現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關系著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能否在新的媒體生態和輿論格局中生存發展。在中央的部署和安排下,全國各級廣播電視媒體的融合改革已全面展開。從現狀來看,我國廣播電視產業評價指標體系難以反映融合發展的總體情況、發展成果以及存在的問題,不利于進一步指導融合發展。因此,我們要努力構建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提供量化標準,為黨和政府研究制定推進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的相關政策提供依據;同時為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提供目標指向,使各級廣播電視媒體在融合發展問題上找到正確方向。 構建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原則 在科學對比中明確定位。廣播電視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評價指標的設置要科學,與整個國民經濟及其他產業具有可比性:既可以與自身的歷史數據對比,也可以與其他行業的相關數據進行對比,還可以與國際廣播電視產業的發展情況進行對比。基于這樣的對比,我國廣播電視產業才能準確定位自身發展階段,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兼顧業務指標與經濟指標。廣播電視產業既有與其他產業特點類似的一般性,又有不同于其他產業特點的特殊性。設計廣播電視產業評價指標體系,既要考慮廣播電視節目的策劃、制作、傳輸、播出等一系列具有專業特色的業務指標,又要考慮廣播電視媒體的經濟效益和資金狀況等通用經濟指標,以有利于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完整反映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的面貌。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涉及眾多生產、業務流程不一的部門,統計內容繁雜。因此,在設計廣播電視產業評價指標體系時應充分考慮廣播電視媒體內部的復雜性,較為完整地反映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的面貌,不能以偏概全、掛一漏萬。 適度體現前瞻性。隨著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廣播電視媒體的內涵和外延會發生一系列變化。因此,在設計廣播電視產業評價指標體系時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確保統計分類和統計分析的連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