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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頭并進 多策維權(專家評) 網絡內容、網絡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網絡環境下的作品保護,亟待加大力度。針對不同類別的內容,產權保護須采取不同對策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士國:現在許多網絡內容大同小異,針對不同類別的內容,產權保護須采取不同對策。首先,新聞類報道領域,新聞報道是記者、編輯的智力成果,應受知識產權保護,原文轉載應注明出處,著作權法對此已有規定。其次,網站的特色欄目,對于這部分原創性內容,網站有權利宣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現行知識產權法沒有相關規定,應及時修改相關法律,保護網站獨創作品的著作權,未經允許擅自轉發應承擔法律責任。第三,法律應規定著作權人授權某一網站獨家使用的權利,這一網站可依約付酬或依約不付酬,以此增加網站的獨有內容。第四,朋友間微信轉發,類同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不應限制也無法限制。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網絡內容、網絡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網絡環境下的作品保護,亟待加大力度。目前,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面臨多重挑戰。對此,首先要加大對原創作品的保護力度,讓原創者、取得授權的傳播者都能從內容的傳播中受益,建立良好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石。其次,加大對侵權盜版內容的查處,對違法違規者形成威懾作用。第三,借助互聯網技術更好地識別、判斷侵權內容,建立全新傳播鏈接,及時遏制未經授權作品的轉載等。內容生產者也要借助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通過協商、舉報、起訴等多種手段維權。(人民日報吳 姍整理) |